1)办理护照等证件的费用。护照费用;
2)单房差费用;
3)境内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等;柬埔寨当地小费;行李物品保管费及托运行李超重费。
4)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及交通费;行程之外的观光节目;
5)个人消费(如:电话、付费电视、洗衣等旅游费用包含之外的)
6)“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7)游客的安全考虑不得擅自离团,若需离团请交离团费1000元/人/天并签写承诺书!特别提醒为您旅途愉快,请了解和注意以下事项:1.货币:瑞尔(Riel)是柬埔寨的货币。但是美元使用的相当广泛。需带一定的美金,小额面值的美元较方便使用。在柬埔寨市面上人民币不流通,在金边的一些银行里,美金旅行支票和信用卡可以被兑换成现金。与人民币的汇率约为400:
1。目前瑞尔与美元的比价约为4,000瑞尔兑换1美元。
2.时差:时差:柬埔寨时间比中国北京时间晚1小时,请注意调整时间。
3.天气:柬埔寨地处低纬度地区,属热带气候,5月至10月是夏季又称(雨季),因受西南季风的影响,气温徘徊在33℃左右,加上雨量充沛,相对湿度高达90%。11月至4月是柬埔寨的冬季,吹较干凉的东北季风,平均气温为25℃~32℃。
4.衣着:柬埔寨的气候与越南南方很类似,自然材料的织造衣物及舒适轻便的服饰是旅行柬埔寨最合适的衣着(小吴哥景区的天上人间要求过膝盖的裤子,不能穿背心)。轻便雨衣也是多雨季节中的一个好选择。在柬埔寨,因为天气较热,您只需穿带夏季的服饰,比如T恤、沙滩裤以及太阳眼镜、泳衣、泳裤、防晒霜等。建议您再带一件外衣,以防温度变化而着凉;吴哥的许多建筑都很高,而且楼梯又陡又窄又滑,要注意安全,别逞强,一双合脚的鞋也是必要的。
5.电压:所有的电器使用220伏。常用插座:
6.饮水:除了装瓶的矿泉水以外,最好别喝自来水。装瓶的矿泉水在任何地方都有售。饮料用的冰块宜使用由酒店、旅馆提供的为好。街边餐馆或者农村地区的冰块应避免使用。请不要直接饮用无罐装水和生水。
7.酒店:为了自己使用舒适,可带好牙刷、牙膏、拖鞋等洗漱用品;我司安排的酒店极大多数都有游泳池,想游泳或日光浴的话,您可以带上泳衣!但游泳时记得注意安全!所有水上活动均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请客人自行评估自身的健康状况、或于出团前咨询医生意见是否适合参与。当地酒店的软硬件标准均比国内酒店低一个档次,请您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8.用餐:柬埔寨的主要食品是米饭。日常的菜肴有:咸鱼、鸡、牛肉或者猪肉、无骨鱼汤。另一种流行的盘子菜是用Samchruk:一种糯米与大豆、猪肉煮成。在吴哥的餐饮大多为中餐口味,可以自备一些咸菜。
9.药品:请自备防蚊油、风油精等的防蚊、避暑、消炎药、防晒霜和个人常用药。由于气候、饮食等不习惯,旅游者较易生病者,请您带好常用药品,注意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
10.消费:在柬埔寨的消费比国内贵,因为柬埔寨的很多物品均靠进口;
11.购物及产品:柬埔寨的特产以乳胶、纺织、木雕和宝石著称。在吴哥会遇到全柬埔寨最精明的孩子:或是兜售纪念品,或是主动充当“导游”。如果无意购买就不要搭讪,不需要导游一开始就要拒绝,以免发生误会和麻烦。
12.通信:可使用开通过国际漫游功能的手机。若要使用酒店房间内电话打国际长途,一般要预先支付酒店押金。
13.风俗:在吴哥旅游时应当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柬埔寨吴哥是虔诚的佛教国家,参观主要景点和寺庙,需脱鞋赤脚进入,柬埔寨属于小乘佛教国家,当地人认为每个人的“头”是最神圣的地方不能随便碰,所以见到柬埔寨的小孩请不要随便摸他们的头部;遵守它国法律和民俗,不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要大声喧哗;保持文明礼貌,充分体现中国人的民族气质、人格魅力和礼仪之邦的大国风范
14.语言高棉语为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华语也很广泛。
15.海关规定a入境时每人可免税携带大约1瓶酒,香烟2条;b高级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物品需要在海关申报;详情见申报单;c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毒品、武器、麻醉性药物、色情刊物、反动资料等;d严禁违法携带古董出入境及带境外水果出境。e柬埔寨海关经常会问客人要小费,建议过海关时,提前准备1美金或10元人民币,比较方便。
16.吴哥的门票分一天、三天和七天的,吴哥门票是贴照片的塑封卡片,没有照片可以当场免费拍。买好的门票千万别丢了,一是可以作为很好的旅游纪念品,二是随时会有管理人员查票,一旦发现无票者,要罚80美元。不在吴哥窟门票范围内的景点:崩密列、荔枝山;
17.航班:出入境手续,请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由领队协助办理手续(包括换登记牌、行李托运、卫生检疫、海关检查、出入境检查等)。
18.安全:旅游地区,小偷屡见不鲜,贵重物品务必随身小心保管,切勿存放在旅游车及酒店房间内。建议护照及机票统一交由酒店前台帮忙保管。
19、年龄在75周岁以上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旅游者,须直系亲属同意出行。
20、18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旅游者,以及患有高血压、贫血、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地区旅游,如有隐瞒或假报者发生任何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
21、请旅游者在参团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传染性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请勿报名参团。否则发生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因自身疾病导致身故及受伤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同时也不属于意外保险的范围。
1)自由活动,离开酒店外出,最好结伴同行,确保安全。避免单独到僻静地方,离开酒店请带上酒店名片,以备迷路时使用。
2)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外期间,尽量少带贵重物品。护照、钱财应寄存在酒店的保险箱内或随身携带,请勿放在房内或存放在旅行大巴士上,行李物品安全,请随身保管好行李,如有托运行李的客人,在抵达境外机场后请第一时间等候领取托运行李,如有遗失等情况,旅行社不承当行李遗失损失的责任。
3)参加旅行团是集体活动应遵守集合时间,配合领队和导游的工作,不要擅自离队,否则责任自负。
4)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
5)战争年代,吴哥窟一带的丛林中埋下了数以万计的地雷。虽然近年并没有任何关于地雷爆炸伤人的报告,但这一地区的排雷工作仍未结束,最好不要贸然离开可见的道路,进入茂密的草丛、树林深处。
6)暹粒的酒店大部分都有游泳池,请自备游泳衣,注意自身安全。
22、请不要携带违禁品登机,超过100毫升的液体物品请办理托运,回国的时候请不要携带当地的水果、生鲜食品及动物制品乘机;
23、配合好领队和导游的工作,共同创造和谐愉快的氛围;我们为大家购买的吴哥门票是现拍照片现制作的胸牌,如有遗失客人自己负责补买门票,如不带门票进入景区被景区罚款客人也由自己承担。
24、货币、电子产品、首饰等随身携带的物品游客自行妥善保管,旅行社无保管义务,若在旅游途中发生丢失、毁损旅行社概不负责。
25.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电话:00855-12-901923,00855-23-720920特殊说明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我社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如遇夫妻、母子、父子、同行亲属或朋友等我社有权调整分房;如订单产生单房差,我社将安排与其他客人拼房。团队用房需提前预定,需要增加房间请提前告知,不接受入住时临时要求增加房间的诉求,建议您直接现付酒店前台。补充约定:
1、请您在出团前提供真实、完整的签证材料。游客的签证非因我公司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经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游客承担。
2、游客报名后,单方面取消本次旅游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余款返还游客。必要的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旅游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预订金)、旅游汽车人均分摊的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领队服务费等产生的费用。具体取消或改期的收费标准如下:出团前14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取消收取预付款;出发前3个工作日—14个工作日取消扣团费100%;出发前3个工作日内取消扣团费100%
。3、旅行社单方面取消的,除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因素外,旅行社将退还预付款外,并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4、本行程单提供的是机票计划航班时间,其根据航空公司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具体的航班时间有可能调整。包机航班,受制于民航局、起降机场及航空公司运力等因素的影响,与实际成行的航班时间会有较大差别,敬请留意!团队机票一经开票不能签转、不能退票,行前解除合同后,机票价格即为实际发生的费用。团队机票会提前出票,不再另行通知。
5、本行程单为游客提供了本次旅游酒店的等级标准,行程中具体入住的酒店,在出团前确定,但不会降低标准。
6、报名《行程单》提供的行程,由于航班时间的调整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我公司可能对各城市间游览的前后顺序及景点游览顺序进行调整,但不会减少景点或降低标准。
7、若本次旅游线路为包机线路,一旦确认以后,航空公司不予退还相关费用,游客一旦取消旅游将视为接受损失。
8、此团协议进店,需签署补充协议。
9、此团境外会推荐自费项目,自愿参加,绝不强迫。
10、附吴哥旅游须知,请您仔细阅读。
11、报名以收取定金2000元/位为准,并请提供准确名单,谢谢。对于本次旅游具体的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最终在出团前确定,同时在签订出团《旅游行程单》时告知。以上约定,我公司已温馨告知,游客表示同意并充分理解以上内容。自愿购物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您可自由选择。
3.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我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您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您自身承担)
6.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7.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8.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您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9、我同意《购物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游客)签字: 乙方(旅行社)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购物点安排地点名称购物时间柬埔寨/暹粒乳胶店约90分钟柬埔寨/暹粒丝绸店约90分钟柬埔寨/暹粒木雕店约90分钟柬埔寨/暹粒宝石店约90分钟柬埔寨/暹粒服装店约90分钟柬埔寨/暹粒